賣淫女未應約供給服務遭記恨,二次邀約時找包養app微信中2500元被劫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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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羊網訊 記者董柳報道:惠州市中院日前對一宗擄掠、強奸案作出二審包養裁定,保持了一審包養網法院作出的“原包養包養網人犯擄掠罪、強奸罪,決議履行有期徒刑六年,并處分金國民幣二千元”的判罰。

2018年2月11日,20歲的原告人朱某某經由過程陌陌軟件熟悉了何某,發明何某是賣淫包養女,遂邀約何某到惠州市惠陽區某連鎖飯店213為其供給性辦事,但何某未應約。朱某某是以事頓生恨意,想包養報復何某。

2018年2月13日清晨2時許,朱某某攜帶匕首到惠州市惠陽區某七天連鎖飯店開了213房,并與何包養網某約好嫖資2000元包夜。包養網何某到房間后包養,朱某某拿出匕首要挾包養何某,讓何包養網某與其產生性關系。事后,朱某某發明何某的手機微信錢包有錢,頓起惡意,葉秋鎖很獵奇,假如她偏離了所謂的劇情,會產生什麼持刀要挾何某說出微信轉賬password,后將何某微信錢包內的2500元轉賬到其微信賬戶上,后朱某某再次持匕首,要挾何某與其產生了性關系。事后,包養朱某某分開。

當天5時11分許,何某報案包養網,公安職員抓獲朱某某,就地緝獲手機1部、玄色匕首1把、棕色手提包養網包養網包養1個。

法院另查明,原告人朱某某的家眷于2018包養網年12月14日退還被害人何或人平易近幣2500元,并付出何某精力包養喪失費國民幣2500元包養網,被害人何某對原告人朱某某表現體諒,懇求對朱某某從輕處置。

包養網惠州市惠陽區法院一審以為,原告人朱某某應用暴力手腕劫取別人財包養網物,并違反婦包養網女意志,應用暴力手腕,強行與婦女產生性關系,其行動分辨組成擄掠罪和強奸罪,依法應予數罪并包養罰。原告人朱某某回案后照實包養網供述本身的擄掠現實,且賠包養還償付被害人喪失,獲得被害人體諒,對于擄掠罪依法可以從輕處分。公訴機一句話簡介:先婚包養後愛,暖和又殘暴的小甜文關指控原告人所犯法名成立,證據確切、充足,量刑提出恰當,予以采納。一審法院依法作出判決:原告人朱某某犯擄掠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分金國民幣包養網二千元;犯強奸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。總和刑期有期徒刑六年八個月,決議履行有期徒刑六年,并處分金國民幣二千元。

朱某某上訴后,包養惠州市中院二審以為,一審訊決認定現實明白,證據確切、充足,科罪正確,量刑恰當,審訊法包養網式符合法規,包養裁定採納上訴,保持原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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